·设为首页  ·加入收藏  ·简体中文  ·繁体中文
今天是
  • 首页
  • 行政职能
  • 机构设置
  • 工作动态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政务公开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民生工程
  • 网上办事
  • 图片新闻
  • 调查征集
最新信息
    ·市儿童福利院迅速动员部署两转一提一抓 ·市民政局部署开展“两转一提一抓”活动 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慰问市儿童福利院 ·邻水县民政系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 ·广安市民政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会召
栏目导航
行政职能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民生工程 图片新闻 网上办事 调查征集
您现在的位置: 广安市民政局 >> 文章中心 >> 办事指南 >> 正文
补领离婚证指南
作者:佚名 点击量:3400 更新时间:2015/6/4 17:36:35

一、事项名称:补领离婚证
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《婚姻登记条例》

三、申请条件:(一)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

(二)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,《离婚证》遗失、损毁,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;

(三)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;

(四)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。

四、办理材料:

(一)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

(二)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,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。

五、办理地点:各区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。广安区:广安区建设路25号;前锋区:前锋区管委会103室;岳池县:岳池县九龙镇民政巷77号;武胜县: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34号;华蓥市:华蓥市政务中心3楼;邻水县:邻水县政务中心。

六、办理流程:

外部程序

1.初审

(1)审查证件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、有效; 

(2)询问相关情况。 

2.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(登记机关提供); 

3.审查

(1)对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;

(2)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。

4.登记

(1)符合离婚条件的,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;

(2)不符合离婚条件的,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。

内部程序

1.婚姻登记处受理;

2.登记员审查;

3.填写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;

4.颁发离婚证。

七、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.

八、办理时限:当即

九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取费用

十、联系电话:广安区2228072、前锋区2883883、华蓥市4836833、邻水县3210615、岳池县5237258、武胜县6229756.

  • 上一篇文章: 补领结婚证指南
  •   
  • 下一篇文章: 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指南
  •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简体中文 | 繁体中文
    主办单位:广安市民政局 地址: 四川省广安市城南凌云路186号 联系电话:0826-2333455 Copyright 2012-2015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传真:0826-2333455 邮编:638000
    网站标识码:5116000011
    备案号:蜀ICP备16003252号
    您是本站第 名访问者

   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